公布旗直各部门权责清单(权力和责任清单)的说明
  公布旗直各部门权责清单(权力和责任清单)的说明

  1.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中办发[2015]21号)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[2015]29号),在旗直各部门上报本部门责任清单的基础上,旗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汇总,,形成了旗直各部门权责清单,现予以公布。

  2. 为方便社会监督,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,旗法制办设置了意见反馈电子邮箱和电话,公众如对某项行政权力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合理性的意见,认为该部门存在实际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权力,可通过上述方式提出。电子邮箱:tpsqfzb@163.com,电话0479-5225323。

  3.此次公布权责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予以固化,旗法制办将建立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,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的调整和优化。

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 

  2016年12月